close

原文連結:
發表時間: 2014/03/05

中華民國物流協會前理事長黃仁安董事長提出幾點聲明反對陸資來台經營倉儲服務業:

一、台灣倉儲業者恐遭蠶食鯨吞:

中國倉儲業者多為國企,因此,無論在土地取得或資金投注上,取得之經營成本皆相當低廉甚至可無償取得用地,其享有之國家資源和資金更是不虞匱乏,如中國第二大物流公司「中國外運」之資本額1億元人民幣,中國物資儲運註冊之總資本額亦高達1.4億元人民幣,反觀台灣倉儲業資本額1仟萬元以下之業者高達6成,純屬中小企業規模,又再以中國實有倉庫面積為5.5億平方米,台灣倉儲面積粗估不到500萬平方米,不及中國倉庫面積1%,相較之下更見中國倉儲業之規模龐大。

二、服貿協議中之「倉儲服務業」開放條件並不對等:

根據中國土地政策,臺灣業者至中國投資倉儲服務業,其取得之土地,僅是數十年之土地使用權,但中國業者來台設立據點購買之土地,卻是取得我國土地之永久所有權,除了變相給予陸資來台炒作房地產之機會外,更突顯兩岸間投資之硬體條件不對等。

三、中國各地不同潛規則,已令各國陸續撤資:

以太百成都春熙店與成商集團間之經營糾紛而言,國人赴中國投資時,常發生合作對象以各式潛規則逼迫台商交出經營權或退出中國市場;長榮海運於1998年至中國投資「深圳運榮運輸有限公司」卻於2009年辦理停業清算,以及華航、陽明海運、萬海航運至中國投資海南航空集團揚子江快運,最後也只能打道回府;而近年來美商高盛出清中國工商銀行持股,以及美國銀行自中國建設銀行撤資等動作,亦不免令人好奇是否有面下之因素,以致外商收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JFC 的頭像
    JFC

    產業界到底怎麼看服貿?

    JF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